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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开封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初审
2022-08-25 15:57:38 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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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依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和评审办法’,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开封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要求,通过省级初审。”日前,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通过省级初审。

8月23日,由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联合组成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初审专家组分别对我市开封大学、奇瑞集团、居然之家、橄榄城小区和西北湖湿地等12个现场考核点进行实地检查,以集中办公形式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资料进行查看,并提出了中肯意见。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接下来,我市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善各项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完善各项不足,查漏补缺,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坚强保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优化水资源配置、发展水循环经济、促进节水减排、倡导绿色发展方式的理念,全力推进国家节水型创建。

开封依水而生、因河而兴,创造了辉煌灿烂的黄河文化。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我市通过健全机构、规范管理、准确定位、转变方式、突出重点、广泛宣传等方式,为创建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以完善的制度保障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我市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实施步骤、主要创建任务和职责分工,保障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以健全的体系促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我市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立了规范的节水统计制度和节水统计指标体系,为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站位全局,准确定位,以科学的规划引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在今年成功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同时,我市坚持执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规范自备水管理,以及有序实施节水“三同时”管理,推动市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4.31%。

创新体制,转变方式,以有效的机制推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对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2018年1月18日,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实施,水资源税全面开征。2020年、2021年开封市区水资源税征收率均为100%。同时,推进污水处理费征收和鼓励使用再生水。

此外,突出重点,推动城市节水工作科学发展。我市系统排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不断加强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培育节水型载体,积极修复城市水生态。广泛宣传,以浓厚的氛围助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时宣传相结合,以每年开展的“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活动为契机,通过多视角、多途径、多场合传播节水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了深厚的节水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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